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有哪些
發布時間:2023-04-17 15:00:49 已幫助:人 來源:武漢高頓公務員
1.公共科目
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。其中,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,申論為主觀性試題,滿分均為100分,詳見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》。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3類,分別適用于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、市(地)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。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。
2.專業科目
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、外交部等部門日語、法語、俄語、西班牙語、阿拉伯語、德語、朝鮮語(韓語)、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,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,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外交部網站查詢。
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、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,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,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專業科目筆試,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中國銀保監會、中國證監會、公安部網站查詢。
2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。面試結束后,按筆試總成績占70、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總成績。考試綜合總成績相同的,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。
3、考試綜合總成績計算公式:總成績=[(行測成績+申論成績)×50]×70+面試成績×30。
筆試、面試、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,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。